6月23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就主動順應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趨勢,充分釋放數字化發展紅利,全面開創數字政府建設新局面作出部署。
《指導意見》要求,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于政府管理服務,推進政府治理流程優化、模式創新和履職能力提升,構建數字化、智能化的政府運行新形態,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建設對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生態的引領作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指導意見》提出兩階段工作目標,到2025年,與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數字政府頂層設計更加完善、統籌協調機制更加健全,政府履職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政府決策科學化、社會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取得重要進展,數字政府建設在服務黨和國家重大戰略、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到2035年,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數字政府體系框架更加成熟完備,整體協同、敏捷高效、智能精準、開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數字政府基本建成,為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指導意見》明確了數字政府建設的七方面重點任務。在構建協同高效的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體系方面,通過全面推進政府履職和政務運行數字化轉型,強化經濟運行大數據監測分析,大力推行智慧監管,積極推動數字化治理模式創新,持續優化利企便民數字化服務,強化生態環境動態感知和立體防控,加快推進數字機關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平臺智能集約發展,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全面提升政府履職效能。在構建數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體系方面,強化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安全制度要求,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提高自主可控水平,筑牢數字政府建設安全防線。在構建科學規范的數字政府建設制度規則體系方面,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創新數字政府建設管理機制,完善法律法規制度,健全標準規范,開展試點示范,保障數字政府建設和運行整體協同、智能高效、平穩有序。在構建開放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方面,創新數據管理機制,深化數據高效共享,促進數據有序開發利用,充分釋放數據要素價值。在構建智能集約的平臺支撐體系方面,整合構建結構合理、智能集約的平臺支撐體系,強化政務云平臺、網絡平臺及重點共性應用支撐能力,全面夯實數字政府建設根基。在以數字政府建設全面引領驅動數字化發展方面,通過持續增強數字政府效能,更好激發數字經濟活力,優化數字社會環境,營造良好數字生態。在加強黨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領導方面,加強黨中央對數字政府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健全推進機制,提升數字素養,強化考核評估,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數字政府建設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確保數字政府建設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指導意見》提出,成立由國務院領導同志任組長的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協調數字政府建設,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具體負責組織推進落實。各地區各部門也要建立健全本地區本部門數字政府建設領導協調機制,保障數字政府建設有序推進。